《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要点解读

来源:时间:2017年12月0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经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七章70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法律责新法明确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新理念。

 二、明确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

  新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

 三、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

  1.环境监测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法规定:加大未批先建的违法责任,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

  3.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

  “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强化了联合防治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4.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5.生态保护红线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

 四、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新法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将环境保护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其在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

五、强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新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六、新增公民环境权利和环保义务

新法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七、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1、按日计罚

  “按日计罚”,不再是一次性罚金,同时罚款总额上不封顶,且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2、责令停业、关闭

3、行政拘留

※  1、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新法还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