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关于上报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和抽检督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文广新局时间:2016年03月18日

  酒市文广发〔2015〕380号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

  查整改和抽检督查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5〕313号)的通知精神,市文广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自查和分析,并形成了自查材料,现将《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和抽检督查情况报告》进行上报,请审阅。

  酒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5年12月15日


  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和

  抽检督查情况报告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和抽检督查的通知》(酒政办发电〔2015〕313号)的通知,市文广局采取有效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依法行政、载体运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分析。现将自查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文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酒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细化监督考核手段,对文化依法行政等法规性文件进行了及时发布。成立了《酒泉文化信息》编辑部,对《酒泉文化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全面反映全市文化的最新动态,更好更快地展示全市文化建设新成果。2015年,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登载文化信息410条,信息公开23条,新开办2个微信文化平台“酒泉文化”和“文化酒泉”共公开发布文化信息634条。同时,还通过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及时公布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所做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安排布置相关工作的同时,注重信息公开的检查工作,确保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一名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同时,随着市政府电子监察系统的不断深入,局机关抽调两名同志进行专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明确了需公开信息的属性,并将其分为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在《酒泉文化网》上进行发布。二是按照规范编制、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让使用人员及时方便地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三是新制定了市文广新局规范性文件制印和备案制度;修订了市文广新局党务、财务公开制度,补充完善了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及信息公开的范围。四是认真落实保密条例,对拟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审查机制、程序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对外公开。

  (三)搭建平台,扩大宣传。为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详实、形式丰富的文化相关信息,我局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进行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按照性质、类别、内容和方式对目前掌握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公开工作。二是利用电视台、《酒泉文化网》开辟宣传栏、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三是编印《酒泉文化信息》,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总结经验,扩大宣传。

  (四)积极培训,提高业务。自电子监察系统开设以来,政府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高。对此,积极派人参加市政府办召开的多种培训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后,多次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掌握了电子监察系统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各科室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形式多样,落实有效。一是结合文化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制定和出台适合本单位、本部门贯彻政府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并认真开展了梳理。各科室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对应向社会公众进行听证、公示、通报和公开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内容、程序、时限、方式等进行认真审核,列出清单计划表。比如在娱乐场所办证及年审、文化艺术奖评选等分级分项报上级实施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以文字形式在本地政府网站、电视台、文化网及报纸上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认真梳理拟公开信息,确定了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2015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文化信息23条,对已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和完善,加强公开信息前的监督和审查,杜绝虚假信息及涉密信息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的出现。依申请公开信息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采取收集申请、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的程序进行。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坚决不予公开。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信息的公开,按省厅机关制度要求,经报批后向公共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复印、递送等均免费提供。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2015年度我局未曾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有关单位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三是咨询受理情况。2015年度共接受基层和群众咨询18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98次,当面咨询接待41次,网上咨询41次。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政府透明度、推行服务承诺、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法制政府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大量与文化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条令、行业动态、单位基本信息和领导分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为公众了解我局情况和全市文化行业信息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途径,为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提供了新的方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对照条例要求,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更新速度和便民服务提供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采取的途径和渠道较为单一,栏目建设工作需要加强。

  三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庞大,政策性、时效性和敏感性很强,由于机关人员紧张,本单位没有专门的政务信息公开机构,由办公室和熟悉信息工作的人员兼职进行。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栏目建设,为公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方式。二是加快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进一步充实便民服务目录,更好的实现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政务公开和文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公开、透明、科学、务实的文广工作建设路子,强化对文广工作的监督,促进工作全面发展。四是坚持抓好经常性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公开信息,落实工作内容,促进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今后,将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积极改进,狠抓落实,把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实抓细。